首先,这种说法不对!
直至2021年前国家废除政府职能部门开具证明名录,没有废除派出所给公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一条。
首先,“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
居民办理招工、出国等,需要居民调取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凭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况且,现在公安部信息系统已经联网,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出结果。
“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派出所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这位警官说的一点没错,也不是他故意刁难你,他只是按照相关规定办事,无犯罪记录证明确实不对个人开具。
根据《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工作人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所以说,不是派出所警官的错,而是你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给你说清楚。按理说如果你所在单位需要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那么会由你所在的用人单位带着介绍信到你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
我估计是你所在的用人单位离你户籍地派出所比较远,或者你所在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比较懒,所以让你自己去出具。其实你自己带上用人单位的介绍信去派出所出具就可以了,没有介绍信派出所是不会给你出具的,切记。
当然,如果你所在的单位确实离你户籍地的派出所比较远,你懒得跑这一趟,也可以直接把介绍信以发传真的方式发给当地派出所,请他们帮忙出具再发回来给你就可以了。
这里你的确误会派出所的警察了,他也是按规定办事,不存在为难你的意思。无论什么工作,都有他的规章制度,别人按照规定办事,我们不能责怪他们,应该学会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违规的事别人也不敢做。
一般是不对个人开。但是近年来为了方便群众,需要这个的人也越来越多。所以也是渐渐对个人开放了。但是也有可能你所在的地方公安机关规定还是没变,我的建议是要么你和民警好好商量下,让他给你开下,说明好情况,态度好点,不要觉得是故意为难你,本来就是份外之事,派出所民警对个人开这个尤其是没有当地公安机关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还是要担责任的。如果还是不行,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叫他给你出具一张介绍信,盖上公章,在拿到派出所去。
我认为,这个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对私人开,警官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一般单位就业,是不允许素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只有特殊职业或公务员招录时,才需要给予政审,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过,这是对公,需用人或招录单位出具公函,才能办理。
出据无犯罪证明的规定
2016年,公安部等十三个部委联合下发了一个规定,对证明的出具有明确要求,凡是证明"我妈是我妈”之类的证明一律不许出具和不许要求出具。
对于仍然要求提供的要进行追责,该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一块,管理特别严格,具体规定如下: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
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无犯罪记录证明除特殊情况外对公不对私
根据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向相关符合使用的单位提供,不能向个人提供。
因此,凡是个人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不予出具。
特殊情况对私人的有明确规定,比如出国办理通行证,即护照等,可以凭身份证出申请办理无犯罪证明。
如果按证策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该怎么开
如果是根据规定入学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从事尖端科技,危爆作业入职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根据对公不对私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到应聘或入职人员的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出具无犯罪记录公函内容应写明需要证明的原因。
公安机关收到公函后审查认为该出具的,交责任区民警审核并查询后,在公函下面签置查询审核情况,交内勤出具证明。
内勤出具证明为正副件,正件交给使用单位,副件与公函一起存放,并做好登记备查。如无异常情况,当日办结。
对大学生入职用人单位需要无犯罪证明,警官说不对个人开你怎么看
我们了解了以上知识,所以,我的看法是警官的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那么,当遇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其实很简单,现在信息时代,办事便捷,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让单位出具一个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函,用微信或文档传送给你,在派出所进行带章打印,然后交给民警审查便可以办理。
结束语:大学生入职,用人单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警官说不对个人开,我的看法是正确的。因为,现在对出具证明有严格的要求,总体原则是无犯罪记录证明除特殊允许可以给个人出具的外,都对公不对私。
遇上这种情况,与用人单联系,让他给你出具一个公函,写明原因便可解决。凡事都有规矩,因此请大家理解,别抱怨警官,这不是故意卡人。
(正文完)以下为延伸阅读:
无犯罪记录证明新规定有哪些?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四)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五)经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申请,市级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目前考虑到居民办理特殊事项(如招工、出国等)需要,根据省公安厅最新文件规定,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不支持犯罪连带连坐。一人犯罪一人当,犯罪后伏法自觉改造重新做人,是众期。社会国家应给于开始新生活的机会与条件,制裁犯罪是为了纯洁与净化社会风尚,使人脱胎换骨与大众和社会容合成为守法公民,不能用一个阴影永远把人罩在犯罪中,那样与我们惩戒犯罪的初衷不附,不利于长治久安。
如果把人划分为无罪和有罪两个人群,并进行各种形式的固化不解与延申,几十年甚至百年后有罪及所涉群体会越来越多,无罪群体会负增长,对社会的稳定会造成危险态势,这是我们惩戒的目的不愿看到但存在的现实。想一想很可怕。我的想法对错与否请诸君帮理正。
到此,以上对于入职毕业证扫码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入职毕业证扫码是什么意思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